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十四条 船舶必须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
载运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其结构与设备应当能够防止或者减轻所载货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载运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其结构与设备应当能够防止或者减轻所载货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