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七条 固定式和移动式平台的防污设备的要求:
(一)应设置油水分离设备;
(二)采油平台应设置含油污水处理设备,该设备处理后的污水含油量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三)应设置排油监控装置;
(四)应设置残油、废油回收设施;
(五)应设置垃圾粉碎设备;
(六)上述设备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关检验合格,并获得有效证书。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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