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固定式和移动式平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的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并包括其他平台。
(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是指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储存和管线输送等作业活动。
(三)“作业者”,是指实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的实体。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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