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七章 保障和协作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七章 保障和协作 第五十七条 海警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执法公开,强化便民服务,提高海上维权执法工作效率。海警机构应当开通海上报警服务平台,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报警、紧急求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