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八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八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四条 海警机构开展海上执法国际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处置涉外海上突发事件,协调解决海上执法争端,管控海上危机,与外国海上执法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共同维护国际和地区海洋公共安全和秩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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