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十四条 中央国家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海上维权执法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