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