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