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