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