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