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