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