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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