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章 民事主体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章 民事主体 第十六条 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