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