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建设港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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