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三章 湿地保护与利用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三章 湿地保护与利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健全湿地保护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机制,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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