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向湿地引进或者放生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