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协调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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