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二章 湿地资源管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二章 湿地资源管理 第十八条 办理自然资源权属登记涉及湿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记载湿地的地理坐标、空间范围、类型、面积等信息。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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