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澳门居民有选择职业和工作的自由。 法律 发布日期:1993-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