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澳门居民有信仰的自由。澳门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 法律 发布日期:1993-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