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 发布日期:1993-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