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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