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章 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八条 军事司法机关可以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和有关执法机关通过协商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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