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二十六条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