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