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