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