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 第四十九条 对盗窃或者破坏煤矿矿区设施、器材及其他危及煤矿矿区安全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