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三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和作品,开发、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0-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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