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版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课外读物,鼓励和支持开发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面向青少年和儿童的动漫、音视频产品等。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0-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