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