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 第三节 经营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节 经营 第三十条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 发布日期:201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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