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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