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