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现役军官队伍,以利于人民解放军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制定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