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八章 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八章 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第七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等高风险生物安全工作的人员,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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