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生物安全违法行为,本法未规定法律责任,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