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