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