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七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畜禽生产规范,指导畜禽的安全生产。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