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七十五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逐步完善有关畜禽产品储备调节机制,加强市场调控,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畜禽产销信息,为畜禽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畜禽产销信息,为畜禽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