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七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其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禽种业创新和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保费补贴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防控疫病,支持改善生产设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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