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册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册 第十七条 疫苗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制定临床试验方案,建立临床试验安全监测与评价制度,审慎选择受试者,合理设置受试者群体和年龄组,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