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册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册 第十八条 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取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受试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受试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取得本人及其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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