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五章 预防接种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五章 预防接种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