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第三章 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第三章 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 第十六条 录用监察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