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九节 调  取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九节 调  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调取外文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出具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当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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